据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政府官网,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1日止。
《征求意见稿》显示,继续优化城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武鸣城区名下无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认定为首套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武鸣城区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已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正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认定为首套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多子女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武鸣城区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认定为首套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征求意见稿》显示,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决策部署炒股杠杆精选平台,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经城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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